山东省滕州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滕征预公告〔2021〕10号
为保障滕州市建设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滕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山东省滕州市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规划龙湖路北侧、规划利民路东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辛街道汤庄居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平安路南侧、明德路西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沙河街道东史村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平安路南侧、飞龙大道西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东沙河街道千年庄村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4位置范围:位于滕州市龙泉街道冯东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泉街道冯东居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5位置范围:位于滕州市龙泉街道冯西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泉街道冯西居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6位置范围:位于滕州市龙泉街道冯东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泉街道冯东居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7位置范围:位于滕州市龙泉街道冯东居、程堂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泉街道冯东居委会、程堂居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8位置范围:位于滕州市大同北路东侧、规划峙玉路北侧。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辛街道黄安居委会、后屯居委会、前十里铺居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9位置范围:位于规划陶山路以北、规划鑫旺街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辛街道北刘居委会、汤庄居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0位置范围:位于滕州市洪绪镇西赵沟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洪绪镇西赵沟村委会。
用途:商服用地。
地块11位置范围:位于规划荆善路以南、规划兴业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善南街道张北庄居委会、王庄居委会、东赵庄居。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2位置范围:位于府前街以北、规划吉山路以西。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龙泉街道前大庙居委会、唐村居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13位置范围:位于滕州市荆河街道朱李居。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荆河街道朱李居委会。
用途:住宅用地。
以上地块的位置、范围以最终出具的勘测定界图为准。
二、山东省滕州市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1-11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批复的滕州市2021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鲁政土字〔2021〕474号)范围内,地块12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前大庙居改造区域拆迁安置房项目用地,地块13用于棚户区改造项目-朱李居改造区域拆迁安置房项目用地,符合土地征收有关规定。
三、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山东省滕州市土地征收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公布的滕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地共涉及2个区片,Ⅰ级区片每亩补偿8万元,Ⅱ级区片每亩补偿7.1万元,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原山东省国土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关于枣庄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国土资字〔2017〕384号文)规定执行。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按照拆迁指挥部与产权人签订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予以补偿。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完成后,由市政府依据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结果,结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组织自然资源局、财政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拟于2021年9月13日至2021年9月23日由滕州市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和清点确认,请有关单位和承包经营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按时到现场确认和登记。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张贴,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2021年9月26日。
特此公告。
滕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9月13日
(联系电话:5813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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