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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2022年拆迁公告:住宅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泰山区邱家店镇李家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2-11-17

本文标题: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2022年拆迁公告:住宅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泰山区邱家店镇李家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泰山征收公告〔2022〕3号

  2022年3月28日,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泰山区2022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J〔2022〕2号)批准征收我区土地总计8.248公顷。现公告如下: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2022年拆迁公告:住宅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泰山区邱家店镇李家庄村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

  一、 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征收土地位置及用途

  地块一位于邱家店镇李家庄村,征收总面积为4.0801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地块二位于邱家店镇李家庄村,征收总面积为2.3493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地块三位于邱家店镇李家庄村,征收总面积为1.8186公顷,该地块土地作为住宅用地;

  二、山东省泰安市泰山区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附后。

  三、交付土地

  本公告后,由有关部门按照签订的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协议,及时支付补偿费用,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四、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予以发布,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公告。对本公告行为有异议的,可以于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上一级政府申请行政复议;对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泰安市泰山区2022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J〔2022〕2号)有异议的,可以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省政府申请行政复议。行政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停止土地征收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泰安市泰山区自然资源局;联系电话:0538-6189816。

  附件:泰安市泰山区2022年第2批次建设用地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方案。

  泰安市泰山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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