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公告
文征公告〔2022〕1号
2022年4月13日,威海市文登区2022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经山东省人民政府或国务院批准。现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文件
山东省人民政府以《关于威海市文登区2022年第1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鲁政土字〔2022〕2号)批准征收我市土地3.9034公顷(批复文件详见附件)。
二、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征收土地的范围
地块1位置范围:圣海路东、荣乌高速北。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张家产镇汤村店子村,侯家镇东泥沟村、西泥沟村。
三、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征收土地的位置、面积、开发用途
地块1:位于张家产镇汤村店子村,侯家镇东泥沟村、西泥沟村,总面积3.9034公顷,其中:农用地3.5784公顷(耕地2.8896公顷)、未利用地0.325公顷,拟用于项目建设,开发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四、征收土地的工作安排
(一)费用拨付。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由威海市文登区财政局按照签订的征收土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将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拨付到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账户,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应在到款之日起10个工作日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拨付给所有权人。
(二)交付土地。征地补偿安置有关费用足额拨付后,相关各方及时清理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按照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约定的时间交付土地。
五、其他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批复文件有异议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复议期间,除法定情形外,不影响征收土地的实施。
特此公告。
联系人:王康军;联系电话:0631-8480375
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政府
2022年4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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