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莒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征预公告〔2022〕3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莒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山东省莒县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拟用于住宅用地项目,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五)”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二拟用于住宅用地项目,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五)”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山东省莒县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1位置范围:店子集街道店子社区店子集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店子集街道店子社区店子集村
用途:住宅用地
地块2位置范围:店子集街道店子社区后西庄村、店子集街道店子社区西北崖村、店子集街道店子社区王家坪村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店子集街道店子社区后西庄村、店子集街道店子社区西北崖村、店子集街道店子社区王家坪村
用途:住宅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2022年1月18日至2022年1月19日,由莒县自然资源局组织有关部门对位于店子集街道店子社区店子集村、店子集街道店子社区后西庄村、店子集街道店子社区西北崖村、店子集街道店子社区王家坪村的土地进行勘测定界、清点确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有关单位和承包经营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按时到现场确认和登记。
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店子集街道办事处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莒县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17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兴发;联系电话:0633-6201920。
莒县人民政府
2022年1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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