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日照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征预公告〔2022〕22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日照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山东省日照市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拟用于商服用地项目建设,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五”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山东省日照市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位于银川路以西、温州路以南、漳州路以北、兖州南路以东,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北京路街道管家村、车家村、八里庄村;
用途:商服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位于上海路以北、向阳南路以西、安康路以东、天津路以南,具体征地范围以该项目勘测定界图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奎山街道东夏家村;
用途:商服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2022年8月7日至2022年8月17日,由日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日照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组织有关部门对位于北京路街道管家村、车家村、八里庄村、奎山街道东夏家村的土地进行勘测定界、清点确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本次征地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村民委员会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的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日照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 2022年8月6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李晓慧;联系电话:0633-8352821。
日照市人民政府
2022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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