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京(临管)征〔2022]21号
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大兴区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拟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位置:位于大兴区礼贤镇荆家务村、柏树庄村。
范围:本次拟征收土地包含两个片区,一是位于广运大街以西的片区,该片区东至广运大街西侧代征绿地西红线,南至元平南路道路南红线,西至0107-043、064地块西红线,北至含嘉路道路南红线;二是位于广运大街以东的片区,该片区东至聚远街东红线,南至元平北路道路北红线,西至柏树庄街道路东红线,北至含嘉路道路北红线、燕冀路南侧代征绿带南红线。
规划用途:W1物流用地、S32公交场站设施用地、S5加油加气站用地、G1公园绿地、S1道路用地,
二、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地符合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依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0107街区Ⅰ-07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京临管(核)[2022]33号),拟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0107街区Ⅰ–07-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所有王地的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开展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在对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时,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内容,待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2年12月20日至2023年1月3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礼贤镇、荆家务村、柏树庄村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
2022年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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