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海淀区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海)地征[2022]10号
根据海淀区西北旺镇唐家岭村股份社股东代表会议决议,海淀区西北旺镇唐家岭村经济合作社与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北京安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协商,就两园之间棚改安置房项目二期土地征收事宜签订了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海淀区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于海淀区西北旺镇唐家岭村,东至项目一期HD00-0408-6003-1地块,西至友谊路,南至土井村路,北至唐,家岭南街,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拟征收海淀区西北旺镇唐家岭村经济合作社土地,征收面积A为5.2869公顷(79.30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征地面积(亩) |
耕地 | 0.1071 | 1.61 |
园地 | 0.9530 | 14.29 |
林地 | 0.4871 | 7.31 |
农村道路 | 1.0992 | 16.48 |
沟渠 | 0.2792 | 4.19 |
设施农用地 | 0.1100 | 1.65 |
工矿用地 | 1.5584 | 23.37 |
住宅用地 | 0.4065 | 6.10 |
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 | 0.0020 | 0.03 |
特殊用地 | 0.03 | 0.03 |
城镇村道路用地 | 0.2791 | 4.19 |
其他草地 | 0.0036 | 0.05 |
合计 | 5.2869 | 79.30 |
拟征收土地范围内不存在海淀区西北旺唐家岭村经济合作社集体及其相关承租权利人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地上物。
二、北京市海淀区土地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海淀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该地块规划“用途为二类居住用地、基础教育用地,社会福利用地、公共交通.场站用地,依据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有关批复开展征地工作.
三、补偿标准及安置方式
依据海淀区西北旺镇唐家岭村股份社股东代表会议决议、两园之间棚改安置房项目二期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等,征地补偿标准《为350万元/亩,征收补偿费共计2.77562250亿元。
海淀区西北旺镇唐家岭村已完成整建制农转非工作,本次征地不涉及人员安置事宜。
四、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2年12月20日止),可到海淀区西北旺镇人民政府办理补偿登记,联系电话:82403941.
五、提出意见及听证权利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2年2月202日止),西北旺镇唐家岭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地址:海淀区徐庄路9号院1号楼;邮编:100097;联系人:左翼;联系电话:67412377)提出具体意见,也可依法就征地补偿安置内容提出听证申请。逾期未提出具体意见或听证申请的,视为放弃权利。
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海淀分局将在听取意见或组织听证的基础上,依据本公告拟订报批征收土地方案,征地补偿安置今内容以北京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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