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昌平区征地补偿安置公告
京(昌)地征[2022] 013-2号
为实施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东区六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拟征收南邵镇张各庄村集体土地0.0612公顷,经张各庄民主决议,于2022年11月5日 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书》。现就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主要内容及征地补偿安置情况公告如下:
一、北京市昌平区拟征收土地范围及土地现状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该地块位于北京市昌平区南邵镇张各庄村,东至南百路,西至南百路西侧绿地,南至京密引水渠北路南侧绿地,北至京密引水渠北路。
(二)拟征收土地现状
地类名称 | 征地面积(公顷) |
林地 | 0.0275 |
交通运输用地 | 0. 0273 |
未利用地 | 0.0064 |
合计 | 0.0612 |
经北京兴昌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对征地范围内地上附着物进行调查,项目范围内无地上附着物。
二、北京市昌平区土地征收目的
为全面落实《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问规划) (2017年-2035年)》,依据《北京市昌平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东区六期土地- - 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京昌平发改(核) [2022]50号)实施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东区六期土地一级开发项目.
三、补偿标准、安置方式及社会保障
该项目需征收南邵镇张各庄村集体土地,区片综合地价(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为22万元/亩,共计20.24万元, 其中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比例为8: 2. 本次征地因征地面积较小,不涉及安置农业人口事宜。
四、村民代表大会决议情况
2022年8月13日,张各庄村就征地事宜经村民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村民代表应到43人,实到代表39人,其中同意代表39人;弃权代表0人;反对代表0人。
五,办理补偿登记期限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2年12月17日止),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未签订补偿协议的土地所有权人、使用权人,持不动产权属证明材料到北京兴昌高科技发展有限公司办理补偿登记相关事宜。登记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9号;联系电话: 010-89715555.
六、提出意见反馈渠道
自本公告张贴之日起30日内(到2022年12月17日止)。南邵镇张各庄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村民委员会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上述公告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有不同意见的,可以向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昌平分局(昌平区创新路9号,邮编102200;联系电话:69745701)提出具体意见。逾期未提出意见,视为放弃权利。多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该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将组织召开听证会。
征地补偿安置内容以市人民政府批复为准。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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