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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武清区2022年拆迁公告:武宁公路(津围公路—规划金泉路)工程项目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天津市武清区上马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01-05

本文标题:天津市武清区2022年拆迁公告:武宁公路(津围公路—规划金泉路)工程项目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李凤庄村农民集体土地

  天津市武清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武清区征告字〔2022〕74号

  武清区上马台镇李凤庄村村民委员会及被征收土地农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上马台镇李凤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天津市武清区2022年拆迁公告:武宁公路(津围公路—规划金泉路)工程项目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天津市武清区上马台镇李凤庄村农民集体土地

  一、天津市武清区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天津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市发展改革委关于武宁公路(杨聂路—规划金泉路)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发改城市〔2013〕593号),用于武宁公路(津围公路—规划金泉路)工程项目建设。

  二、天津市武清区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上马台镇李凤庄村农民集体(东至李凤庄村农民集体,南至李凤庄村农民集体,西至李凤庄村农民集体,北至李凤庄村农民集体)的土地,面积约0.10388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2年11月22日起,由上马台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武清分局、天津市武清区农业农村委员会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11月22日至2022年12月7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地址:武清区泉发路12号(市规划资源局武清分局)邮编:301700

  联系电话:82114627

  武清区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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