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滨海新区征预字〔2022〕03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滨海新区新城镇邓善沽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滨海新区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津滨审批一室准〔2020〕247号文件,用于西中环海河南岸小梁子地区综合开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西中环快速路跨海河桥工程)建设。
二、天津市滨海新区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集体土地位于新城镇西中环跨海河段,四至范围:北起津塘公路,上跨中石化铁路、规划津塘二线、海河、海河南路、永达道,接西中环海河以南段二期工程,面积约1.92617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滨海新区新城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委会同新城镇邓善沽村集体经济组织,赴拟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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