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滨海新区征预字〔2022〕03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道办事处河头村农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滨海新区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关于云山西道雨水泵站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津高新审投准〔2022〕9号)文件,用于云山西道雨水泵站工程项目建设。
二、天津市滨海新区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集体土地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胡家园街道河头村农民集体土地内,四至范围:西至海御路,东至空地、北至庐山西道,南至空地,面积约为0.25156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胡家园街道办事处、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滨海新区分局、区农业农村委会同胡家园街河头村集体经济组织,赴拟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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