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宁河区征收土地预公告
津宁公告〔2022〕24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东棘坨镇马辛庄村、张老仁村、东赵庄村、小芦庄村和大顷甸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宁河区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天津市宁河区行政审批局关于国电投宁河东棘坨风电项目核准的批复》,用于国电投宁河东棘坨风电项目建设。
二、天津市宁河区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土地位置详见勘测定界图,面积约为0.529公顷,其中马辛庄村约为0.0529公顷、张老仁村约为0.1058公顷、东赵庄村约为0.2116公顷、小芦庄村约为0.1058公顷和大顷甸村约为0.0529公顷。
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2年10月14日,由东棘坨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宁河分局,赴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2年10月17日至10月28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天津市宁河区芦台街光明路72号
邮编:301500
联系人:李绍山
联系电话:02269118573
宁河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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