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西青区征收土地公告
2022年9月30日,天津市人民政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以《市规划资源局关于西青区2022年第十四批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的批复》(津规资源准函〔2022〕120号)批准征收土地2.26300公顷,现将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单位及建设项目名称、土地用途
1、建设单位:天津市西青区环城安居建设有限公司;
2、建设项目:西青区西营门赵庄子村定向安置经济适用房项目;
3、土地用途:住宅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位置(见附图)
东:延安东路;
南:赵庄子村;
西:瑞轩路;
北:支路一;
三、征用土地权属、地类、面积
征收土地西营门街小稍直口村集体土地0.00094公顷(合0.0141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0.00048 |
0.0072 |
园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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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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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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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农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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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用地 |
0.00046 |
0.0069 |
未利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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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0.00094 |
0.0141 |
征收土地西营门街赵庄子村集体土地2.26206公顷(合33.9309亩),具体情况如下:
地类名称 |
征收土地面积(公顷) |
征收土地面积(亩) |
耕地 |
0.01642 |
0.2463 |
园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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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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牧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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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农用地 |
0.36929 |
5.53935 |
建设用地 |
1.78649 |
26.79735 |
未利用地 |
0.08986 |
1.3479 |
合计 |
2.26206 |
33.9309 |
四、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及补偿、安置方案
本次征收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按照《天津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为429万元/公顷,计970.827万元。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采取货币补偿,支付给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
五、征收土地安置人员数量及安置方式
依照天津市规定,本次征收土地涉及安置农业人口726人,劳动力348人。采取社保方式进行安置。
六、在征地过程中,经现场调查,结合被征地村提供相关资料共同确认,本次征收土地不涉及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安置。
七、其他内容
对土地征收不服的,可以自公告之日起60日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6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特此公告。
西青区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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