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秀山县建设钟灵35千伏输变电项目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渝府地〔2022〕228号
秀山县人民政府:
你县《关于秀山钟灵35千伏输变电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秀山府文〔2022〕10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土地供应方案,并由你县负责组织实施。
二、 同意你县将钟灵镇新厂村新厂组集体农用地0.3098公 顷(耕地0.2726公顷、其他土地0.0372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予以征收。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3098公顷。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 收经依法实施完毕后,由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我 市的有关规定供应土地,作为建设钟灵35千伏输变电项目的用地。
三、该宗用地实施土地征收涉及的人员安置对象,由你县依法予以妥善安置。
四、 你县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已补充耕地的质量。
五、本次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人员安置等事宜,由你县严 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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