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九龙坡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渝府地〔2022〕133号
九龙坡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九龙坡府地〔2022〕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市九龙坡区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并由你区负责组织实施。
二、同意重庆市九龙坡区将陶家镇文峰村11社等3个社集体农用地2.2780公顷(其中耕地1.3310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予以征收,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0509公顷。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2.3289公顷。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经依法实施完毕后,由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供应土地。
三、该宗用地实施土地征收涉及的人员安置对象,由你区依法予以妥善安置,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安置对象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四、请你区按照《森林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办理建设用地手续前,依法到林业部门办理占用林地审批手续。
五、本次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人员安置等事宜,由你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征收土地面积分类表
镇村社(组) |
I.地权属 |
合计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
小计 | 耕地 | 阅地 | 林地 | 其他1.地 | 小计 | 住它用地 | 特殊用地 | ||||
陶家镇 |
文峰村11社 | 集体 | 0.2068 | 0.2068 | 0.1790 | 0.0278 | |||||
文峰村16社 | 集体 | 1.1711 | 1.1373 | 0.5332 | 0.4924 | 0.0343 | 0.0774 | 0.0338 | 0.0004 | 0.0334 | |
文峰村17社 | 集体 | 0.9510 | 0.9339 | 0.6188 | 0.1792 | 0.0488 | 0.0871 | 0.0171 | 0.0171 | ||
合计 | 2.3289 | 2.2780 | 1.3310 | 0.6716 | 0.0831 | 0.1923 | 0.0509 | 0.0175 | 0.0334 |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2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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