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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大足区2022年拆迁公告:城镇规划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大足区邮亭镇红林村5组等2个村4个组集体农用地9.3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02-01

本文标题:重庆市大足区2022年拆迁公告:城镇规划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大足区邮亭镇红林村5组等2个村4个组集体农用地9.310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1695公顷

  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大足区实施城镇规划建设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渝府地〔2022〕207号

  大足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实施城镇规划建设用地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大足府文〔2022〕24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重庆市大足区2022年拆迁公告:城镇规划建设拆迁范围拟征收大足区邮亭镇红林村5组等2个村4个组集体农用地9.3105公顷集体建设用地0.1695公顷

  一、同意重庆市大足区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和征收土地方案,并由你区负责组织实施。

  二、同意重庆市大足区将邮亭镇红林村5组等2个村4个组集体农用地9.3105公顷(其中耕地7.202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予以征收,另征收集体建设用地0.1695公顷;将国有农用地33.1845公顷(其中耕地24.841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42.6645公顷。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经依法实施完毕后,由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根据该区域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要求,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供应土地。

  三、该宗用地实施土地征收涉及的人员安置对象,由你区依法予以妥善安置,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安置对象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四、你区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已补耕地的质量。

  五、本次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人员安置等事宜,由你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附件:土地分类面积统计表

单位;公顷

街、镇村杜(组)

合计

农用地

建设用地

备注

小计

耕地

园地

林地

交通用地

冰域及水利设施用地

其他土地

小计

住宅用地

总面积

42.6645

42.4950

32.0438

0.2389

2.6627

0.7066

0.5660

6.2770

0.1695

0.1695

 

螂亭镇

集体土地小计

9.4800

9.3105

7.2023

0.0363

0.5016

0.1198

0.0154

1.4351

0.1695

0.1695

 

红林村5组

0.0342

0.0342

0.0281

       

0.0061

     

中华村8组

3.8870

3.8015

2.9251

0.0070

0.2380

0.0307

0.0083

0.5924

0.0855

0.0855

 

中华村9组

2.6778

2.6230

2.1155

0.0293

0.0165

0.0637

 

0.3980

0.0548

0.0548

 

中华村10组

2.8810

2.8518

2.1336

 

0.2471

0.0254

0.0071

0.4386

0.0292

0.0292

 

围有土地

33.1845

33.1845

24.8415

0.2026

2.1611

0.5868

0.5506

4.8419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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