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綦江区永新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
渝府地〔2022〕54号
綦江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永新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请示》(綦江府文〔2021〕8号)收悉。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重庆市綦江区上报的农用地转用方案、补充耕地方案、征收土地方案和土地供应方案,并由你区负责组织实施。
二、同意重庆市綦江区将永新镇望场社区骑龙穴组等1个镇2个社2个组集体农用地0.3700公顷(其中耕地0.30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予以征收。
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0.3700公顷。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经依法实施完毕后,由规划和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国家和我市的有关规定供应土地,作为建设永新镇污水处理厂改扩建工程的用地。
三、该宗用地实施土地征收涉及的人员安置对象,由你区依法予以妥善安置,并将符合条件的人员安置对象纳入相应的养老等社会保障体系。
四、你区要进一步落实补充耕地方案,采取有效措施,提高已补充0.3069公顷耕地的质量。
五、本次征收土地的土地补偿、人员安置等事宜,由你区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344号等文件的有关规定组织实施。
附件:征收土地面积分类表
单位:公顷
镇村社 |
地类权属 |
合计 |
农用地 |
建设用地 |
未判用地 |
||||||||||||
小计 |
耕地 |
园地 |
林地 |
交通用地 |
水城及水利世龙用地 |
其他 土地 |
小计 |
交通运输用地 |
公共管瑾与公井厚务用地 |
住宅用地 |
小计 |
其他土地 |
|||||
合计 |
9.3700 |
0.3700 |
0.3069 |
0.0631 |
|||||||||||||
承新铺 |
望场社区 |
骑龙穴组 |
集体 |
0.2890 |
0.2890 |
0.2397 |
0.0493 |
||||||||||
嘉家社区 |
蹬子坝组 |
集体 |
0.0810 |
0.0810 |
0.0672 |
0.0138 |
重庆市人民政府
2022年3月8日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