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征收土地的公告
酉阳府征地公告〔2022〕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实施城市规划建设征收土地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地批准机关、时间及批准文号
重庆市人民政府于2022年5月17日以渝府地〔2022〕219号文件批准(详见附件)。
二、重庆市酉阳县土地征收范围、面积及目的
征收桃花源街道花园村9组部分集体土地0.8494公顷,其中:农用地0.1046公顷,建设用地0.7448公顷,具体范围以勘测定界图为准。
土地征收后,拟用于实施城市规划建设。
三、征收时间安排及其他
(一)已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本府将组织桃花源街道办事处按照协议约定支付征地补偿安置费用。相关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补偿安置费用后,按照协议约定期限腾退土地和房屋。在约定期限内不腾退土地和房屋的,本府将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二)未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的,本府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依据确定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土地现状调查结果,依法作出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使用权人在征地补偿安置决定规定的期限内不腾退土地和房屋的,也不在法定期限内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本府将依法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6月30日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