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聊高新征预公告〔2022〕001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聊城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一、山东省聊城市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地块一至地块八拟用于市政道路的建设,项目类型为政府组织实施的基础设施用地的建设,属于《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2”种征收情形,符合公共利益需要。
二、山东省聊城市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地块一位置范围:东二环辅路以东、四新河路以西。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营镇新河新村居民委员会(店子村)村集体。
用途:道路用地
地块二位置范围:东二环辅路以东、四新河路以西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营镇新河新村居民委员会(店子村)村集体。
用途:道路用地
地块三位置范围:长江路以南、之江东街以北。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营镇新河新村居民委员会(店子村、后许村)村集体、松桂新村居民委员会(尹堂村)村集体。
用途:道路用地
地块四位置范围:光岳路以东、华山路以西。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九州街道先锋社区居民委员会(王虎庙村)村集体。
用途:道路用地
地块五位置范围:长江路以南、之江东街以北。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营镇新河新村居民委员会(店子村、后许村)村集体、松桂新村居民委员会(尹堂村)村集体。
用途:道路用地
地块六位置范围:光岳路以东、黄山路以西。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九州街道先锋社区居民委员会(王虎庙村、周庄村)村集体。
用途:道路用地
地块七位置范围:之江街以南、松桂大街以北。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营镇天津路社区居民委员会(张屠村、任庄村)村集体。
用途:公园与绿地用地
地块八位置范围:中华路以东、东外环路以西。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许营镇天津路社区居民委员会(西刘村、任庄村)村集体、许营镇人民政府。
用途:公园与绿地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拟于2022年1月14日至2022年2月13日,由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勘测定界、清点确认地上附着物和青苗(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涉及包干的,不再据实清点),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本次征收涉及的居民住宅、工矿企业及其他建筑设施,由房屋征收部门与产权人签订的《房屋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视为清点确认材料,对清点确认和拆迁补偿安置有异议的,可以向实施成片拆迁单位申请复核。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待勘测调查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聊城市人民政府制定并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后,凡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的,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乡(镇)、街道和村、村民小组所在地予以张贴,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公告日期截止时间为2022年1月27日。本公告同时在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中发布。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
联系电话:0635-8509074
聊城市人民政府
2022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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