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茌征预公告〔2023〕4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 位置范围:北至茌平恒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南至马坊村城镇住宅用地、郝张村城镇住宅用地,东至茌平恒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西至茌平恒旺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马坊村城镇住宅用地。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聊城市茌平区振兴街道办事处马坊村、郝张村。
地块2 位置范围:北至周楼村建制镇、北关村建制镇,南至茌平县恒丰副食品有限公司、茌平县商业总公司,东至周楼村建制镇,西至北关村建制镇、北关小学、财产保险公司住宅楼。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聊城市茌平区振兴街道办事处北关村、周楼村。
地块3 位置范围:北至前曹村果园、前曹村林地,南至前曹村果园,东至前曹村宅基地、前曹村果园,西至前曹村宅基地、前曹村果园。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聊城市茌平区振兴街道办事处前曹村。
地块4 位置范围:北至西关村盐碱地,南至西关村村庄、南关村村庄,东至南关村有林地、南关村村庄,西至西关村盐碱地、西关村水浇地。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聊城市茌平区振兴街道办事处西关村、南关村。
地块5 位置范围:北至尚庄村乔木林地、尚庄村其他园地、尚庄村其他林地、尚庄村科教文卫用地、尚庄村城镇住宅用地,南至尚庄村乔木林地、尚庄村其他园地、尚庄村其他林地、尚庄村科教文卫用地、尚庄村城镇住宅用地,东至尚庄村其他林地,西至尚庄村交通服务场站用地。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聊城市茌平区振兴街道办事处尚庄村。
地块6 位置范围:北至尚庄村科教文卫用地,南至尚庄村坑塘水面、尚庄村城镇住宅用地,东至尚庄村城镇住宅用地,西至湖东路。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聊城市茌平区振兴街道办事处尚庄村。
地块7 位置范围:北至前樊村乔木林地,南至前樊村乔木林地、前樊村其他林地,东至前樊村乔木林地,西至前樊村乔木林地。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聊城市茌平区菜屯镇前樊村。
地块8 位置范围:北至徐王社区坑塘水面、徐王社区其他林地、华寺杨社区沟渠,南至邯济铁路,东至华寺杨社区工业用地,西至付楼社区水浇地。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聊城市茌平区信发街道办事处徐王社区、华寺杨社区、付楼社区。
地块9 位置范围:北至大崔村水浇地,南至万和通物流集团有限公司,东至大崔村水浇地,西至大崔村乔木林地。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聊城市茌平区振兴街道办事处大崔村。
地块10 位置范围: 聊城市茌平区信发街道办事处雷庄社区。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聊城市茌平区信发街道办事处雷庄社区。
地块11 位置范围:北至茌平信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南至茌平信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东至茌平信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西至茌平信源环保建材有限公司。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聊城市茌平区信发街道办事处齐刘社区。
二、山东省聊城市茌平区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地块1-4拟用于住宅项目建设,用途为住宅用地;地块5拟用于交通运输项目建设,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地块6-7拟用于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地块8拟用于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用途为基础设施用地;地块9拟用于工矿仓储项目建设,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地块10-11拟用于工业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2”“4”“5”“6”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聊城市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和振兴街道办事处马坊村、郝张村、北关村、周楼村、前曹村、西关村、南关村、尚庄村、大崔村、信发街道徐王社区、华寺杨社区、付楼社区、雷庄社区、齐刘社区、菜屯镇前樊村拟于2023年3月7日至2023年3月31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聊城市茌平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3个区片;1级区片每亩补偿7.1万元,2级区片每亩补偿6.6万元,3级区片每亩补偿6.1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发〔2022〕29号)的规定执行。
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住宅、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聊城市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聊城市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要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单位:聊城市茌平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联系电话:0635-4211857
聊城市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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