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征收土地预公告
穗云府预征〔2023〕17号
为实施白云区迪士普旧厂房更新改造项目,需将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田经济联合社属下的0.4543公顷集体土地完善转用、征收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二条、第四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现将拟征收土地情况预公告如下:
一、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拟征收土地的面积、位置和范围:0.4543公顷,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夏荷路1号(四至范围详见附图)。
二、广东省广州市白云区拟征收土地现状: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田经济联合社的集体土地0.4543公顷,已建设使用。
三、补偿安置方式:广州市个体私营经济试验区开发有限公司于2001年6月与所有权人广州市白云区江高镇大田经济联合社签订了征地协议,并于2002年6月11日至2012年8月22日支付了征地补偿款共计64.177万元,目前,所有权人已全额收齐该用地的征地补偿款。
四、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除正常生产生活外,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上抢建、加建的建(构)筑物,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2023年2月23日至2023年3月26日。
特此公告
附件:征地预公告附图
广州市白云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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