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京(临管)征〔2023〕4号
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大兴区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 (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经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北京市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拟征收土地基本情况
位置:位于大兴区礼贤镇荆家务村、柏树庄村。
范围:本项目用地包含两个片区:
1.广运大街以西的片区:东至广运大街西侧代征绿地西红线,南至含嘉路道路南红线,西至0107-025地块西边线及其延长线,北至燕冀路道路南红线(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测量成果为准);
2.广运大街以东的片区:东至聚远街道路西红线,南至含嘉路道路北红线,西至广
运大街东侧代征绿地东边线,北至燕冀路道路南红线(最终以建设工程规划用地测量成果为准)。
规划用途:B4综合性商业金融服务业用地、U13供燃气用地、U31消防设施用地、F3其他类多功能用地、G1公园绿地、S1道路用地。
二、北京市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地符合大兴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依据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关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经营性用地I-34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核准的批复》(京临管(核)〔2023〕3号),拟用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北京部分)起步区一期经营性用地I-34组团土地一级开发项目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款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
拟开展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在对拟征收范围内进行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时,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积极配合。
被征收土地单位的具体土地征收补偿安置内容,待勘测定界和土地现状调查完成后,由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公告。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本公告自2023年3月3日至2023年3月16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礼贤镇、荆家务村、柏树庄村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
2023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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