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滨海新区征告字〔2023〕02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太平镇红星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滨海新区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新建天津至潍坊高速铁路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发改基础〔2022〕34号),用于津潍高铁项目建设。
二、天津市滨海新区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土地四至范围见附图,用地面积约1.54319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由太平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滨海分局、区农业农村委会同红星村集体经济组织,赴拟征收地块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告期限为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28日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