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北辰区征告字〔2023〕1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天津市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大张庄镇北何庄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北辰区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及北辰区发改委《关于京滨城际铁路北辰站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用于京滨城际铁路北辰站周边基础设施配套工程二期项目建设。
二、天津市北辰区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外环线北侧的土地,面积0.3889公顷。准确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确定的面积和地类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拟于2023年3月8日,由大张庄镇人民政府、市规划资源局北辰分局等调查单位,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3月9日至3月22日(不少于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抢栽抢种的青苗等,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资源科; 联系电话:86988992)
北辰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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