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西青区征告字〔2023〕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规定,为了公共利益需要,拟征收张家窝镇高家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天津市西青区拟征收土地目的
依据《关于同意博航环路(枫雅道-瑞康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津西审投投资〔2023〕49号),用于博航环路(枫雅道-瑞康路)道路及配套管线工程建设。
二、天津市西青区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你村位于东至高家村,南至高家村,西至高家村,北至高家村的土地,面积约0.62954公顷。具体面积和地类以土地现状调查情况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确认安排
拟于2023年2月8日,由张家窝镇人民政府、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等,赴你村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配合。
四、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自2023年2月8日至2023年2月21日。(十个工作日)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拟征土地范围内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和抢栽、抢种的青苗,征收土地时一律不予补偿。
特此公告。
地址:天津市西青区杨柳青镇柳口路8号
邮编:300380
联系人:天津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西青分局
联系电话:022-27910630
西青区人民政府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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