征收土地预公告
京(昌)地征公告〔2023〕05号
为实现《北京城市总体规划(2016年-2035年)》和《昌平分区规划(国土空间规划)(2017年-2035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昌平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北京市昌平区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用途
位置:北京市昌平区小汤山镇大汤山村
范围:东至昌平区崔阿路,西至昌平区小汤山镇大汤山村经济合作社,南至昌平区崔阿路葫芦河桥,北至昌平区小汤山镇大汤山村经济合作社。
权属:昌平区小汤山镇大汤山村
用途:U13供燃气用地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
依据国土资源部《关于陕京四线输气管道项目建设用地预审意见的复函》(国土资预审字〔2013〕273号〕,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项目核准的批复》(发改能源〔2014〕1639号),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陕京四线输气管道工程3#阀室项目。该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征收农民集体土地情形。
三、土地现状调查
由实施单位国家管网集团北京管道有限公司负责对征地范围内进行土地现状调查工作。
四、其他事项
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自2023年4月20日至2023年5月5日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小汤山镇政府、大汤山村予以张贴。
特此公告。
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政府
2023年4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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