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州市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胶征预公告〔2023〕14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胶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及权属
地块1位置范围:位于韩家一村,东邻韩家一村土地,西邻韩家一村土地,南邻韩家一村土地,北邻韩家一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韩家一村
地块2位置范围:位于韩家一村,东邻韩家一村土地,西邻韩家一村土地,南邻韩家一村土地,北邻韩家一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韩家一村
地块3位置范围:位于韩家一村、韩家二村,东邻韩家二村土地,西邻韩家二村土地,南邻韩家二村土地,北邻韩家一村土地、胶州市人民政府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韩家一村、韩家二村
地块4位置范围:位于韩家一村、韩家二村、韩家三村,东邻韩家一村、韩家二村土地,西邻韩家一村、韩家二村土地,南邻韩家三村土地,北邻韩家二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韩家一村、韩家二村、韩家三村
地块5位置范围:位于韩家一村、韩家三村,东邻韩家一村土地,西邻韩家一村土地,南邻韩家三村土地,北邻韩家一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韩家一村、韩家三村
地块6位置范围:位于葛戈庄村,东邻葛戈庄村土地,西邻葛戈庄村土地,南邻葛戈庄村土地,北邻葛戈庄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葛戈庄村
地块7位置范围:位于葛戈庄村、韩家一村,东邻葛戈庄村土地,西邻葛戈庄村土地,南邻韩家一村土地,北邻葛戈庄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葛戈庄村、韩家一村
地块8位置范围:位于葛戈庄村,东邻葛戈庄村土地,西邻葛戈庄村土地,南邻葛戈庄村土地,北邻葛戈庄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葛戈庄村
地块9位置范围:位于韩家一村、韩家二村,东邻韩家一村土地,西邻韩家二村土地,南邻韩家一村土地,北邻韩家二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韩家一村、韩家二村
地块10位置范围:位于葛戈庄村、白家屯村,东邻白家屯村土地,西邻葛戈庄村土地,南邻葛戈庄村、白家屯村土地,北邻葛戈庄村、白家屯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葛戈庄村、白家屯村
地块11位置范围:位于韩家一村、韩家二村、韩家三村,东邻韩家一村土地,西邻李孟路,南邻韩家一村、韩家二村、韩家三村土地,北邻韩家一村、韩家二村、韩家三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韩家一村、韩家二村、韩家三村
地块12位置范围:位于东草泊村,东邻站前大道,西邻东草泊村土地,南邻东草泊村土地,北邻东草泊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东草泊村
地块13位置范围:位于于家村、朱家庄村、和平庄村,东邻于家村、和平庄村、朱家庄村土地,西邻站前大道,南邻朱家庄村、和平庄村土地,北邻于家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于家村、朱家庄村、和平庄村
地块14位置范围:位于小麻湾东村,东邻小麻湾东村土地,西邻济青高铁道路,南邻小麻湾东村土地,北邻小麻湾东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小麻湾东村
地块15位置范围:位于周王庄村、小半窑村、三官庙村,东邻三官庙村土地,西邻荒庄村土地,南邻周王庄村、三官庙村土地,北邻周王庄村、小半窑村、三官庙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周王庄村、小半窑村、三官庙村
地块16位置范围:位于小麻湾西村、小麻湾东村,东邻小麻湾东村土地,西邻小麻湾西村土地,南邻小麻湾东村、小麻湾西村土地,北邻小麻湾东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小麻湾西村、小麻湾东村
地块17位置范围:位于葛埠岭村、小麻湾西村、小麻湾东村,东邻小麻湾东村、小麻湾西村土地,西邻葛埠岭村土地,南邻葛埠岭村土地、青岛鹏展投资服务有限公司,北邻葛埠岭村、小麻湾东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葛埠岭村、小麻湾西村、小麻湾东村
地块18位置范围:位于葛埠岭村,东邻葛埠岭村土地,西邻葛埠岭村土地,南邻葛埠岭村土地,北邻葛埠岭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葛埠岭村
地块19位置范围:位于小西庄村,东邻小西庄村土地,西邻小西庄村土地,南邻小西庄村土地,北邻小西庄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小西庄村
地块20位置范围:位于大半窑村、三官庙村、大麻湾一村,东邻大麻湾一村土地,西邻三官庙村土地,南邻三官庙村、大半窑村土地,北邻大半窑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大半窑村、三官庙村、大麻湾一村
地块21位置范围:位于九龙街道东石河村、大西庄西村、大西庄东村,胶东街道大姜戈庄村,东邻小西庄村土地,西邻站前大道,南邻东石河村土地、大西庄西村土地、青岛捷能石油钻机有限责任公司,北邻东石河村、大西庄西村、大姜戈庄村、大西庄东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九龙街道东石河村、大西庄西村、大西庄东村,胶东街道大姜戈庄村
地块22位置范围:位于中赵家庄村,东邻刘家村土地,西邻中赵家庄村土地,南邻中赵家庄村土地,北邻中赵家庄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三里河街道中赵家庄村
地块23位置范围:位于周家庄村,东邻周家庄村土地,西邻周家庄村土地,南邻周家庄村土地,北邻周家庄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周家庄村
地块24位置范围:位于周家庄村,东邻周家庄村土地,西邻周家庄村土地,南邻周家庄村土地,北邻周家庄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周家庄村
地块25位置范围:位于周家庄村,东邻周家庄村土地,西邻周家庄村土地,南邻周家庄村土地,北邻周家庄村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胶东街道周家庄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用途
地块1至地块11拟用于综保区道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地块12拟用于综保区服务中心配套道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地块13拟用于北方环保道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地块14至地块21拟用于川一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地块22拟用于文博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公路用地。
地块23、地块24拟用于航空发动机产业园项目建设,用途为工业用地;地块25拟用于临空国际会议中心项目建设,用途为商业用地。上述地块均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胶州市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2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五)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和三里河街道办事处、胶东街道办事处、九龙街道办事处拟于2023年6月20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胶州市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2个区片,I级区片每亩补偿8.6万元;II级区片每亩补偿7.6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青岛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926号)规定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胶州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胶州市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胶州市人民政府组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等相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方式: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土空间用途管制科
联系电话:0532—82289310
胶州市人民政府
2023年6月19日
发布日期:2023年6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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