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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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公告

2023年山东烟台市蓬莱区紫荆山街道、登州街道、蓬莱阁街道拆迁公告:用于道路项目建设征收范围紫荆山街道拦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07-24

本文标题:2023年山东烟台市蓬莱区紫荆山街道、登州街道、蓬莱阁街道拆迁公告:用于道路项目建设征收范围紫荆山街道拦驾疃社区、西关社区、三里桥社区、武霖社区、登州街道十里埠村,塌地桥社区、韩家疃社区、蓬莱阁街道西庄社区、水城社区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烟蓬征预公告〔2023〕10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3年山东烟台市蓬莱区紫荆山街道、登州街道、蓬莱阁街道拆迁公告:用于道路项目建设征收范围紫荆山街道拦驾疃社区、西关社区、三里桥社区、武霖社区、登州街道十里埠村,塌地桥社区、韩家疃社区、蓬莱阁街道西庄社区、水城社区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现状及权属

  地块1:位于紫荆山街道拦驾疃社区、西关社区;面积:2.4272公顷,其中:农用地1.4827公顷(耕地0.7086公顷、林地0.1215公顷、园地0.0681公顷、其他农用地0.5845公顷),建设用地0.7776公顷,未利用地0.1669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紫荆山街道拦驾疃社区、西关社区居委会。

  地块2:位于紫荆山街道三里桥社区、司家庄社区;面积:10.3803公顷,其中:农用地5.8395公顷(耕地2.3278公顷、林地1.6607公顷、园地1.2510公顷、其他农用地0.6公顷),建设用地4.5408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紫荆山街道三里桥社区、司家庄社区居委会。

  地块3:位于紫荆山街道三里桥社区;面积:0.5606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5606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紫荆山街道三里桥社区居委会。

  地块4:位于紫荆山街道三里桥社区;面积:0.0964公顷,其中:农用地0.0964公顷(耕地0.0964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紫荆山街道三里桥社区居委会。

  地块5:位于紫荆山街道三里桥社区;面积:0.6593公顷,其中:建设用地0.6593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紫荆山街道三里桥社区居委会。

  地块6:位于紫荆山街道三里桥社区;面积:10.5892公顷,其中:农用地9.0435公顷(耕地2.3362公顷、林地3.1574公顷、园地1.0264公顷、其他农用地2.5235公顷),建设用地1.5457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紫荆山街道三里桥社区居委会。

  地块7:位于紫荆山街道拦驾疃社区、武霖社区;面积:2.5578公顷,其中:农用地2.0486公顷(耕地1.4923公顷、其他农用地0.5563公顷),建设用地0.5092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紫荆山街道拦驾疃社区、武霖社区居委会。

  地块8:位于紫荆山街道拦驾疃社区、武霖社区;面积:7.9066公顷,其中:农用地5.8840公顷(耕地0.7573公顷、林地0.4375公顷、园地3.2307公顷、其他农用地1.4585公顷),建设用地2.0226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紫荆山街道拦驾疃社区、武霖社区居委会。

  地块9:位于紫荆山街道拦驾疃社区;面积:3.5652公顷,其中:农用地1.5910公顷(耕地0.3048公顷、林地0.2441公顷、园地0.7450公顷、其他农用地0.2971公顷),建设用地1.9742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紫荆山街道拦驾疃社区居委会。

  地块10:位于紫荆山街道三里桥社区、拦驾疃社区、武霖社区;面积:4.7804公顷,其中:农用地2.9363公顷(耕地0.6745公顷、林地0.0521公顷、园地1.6550公顷、其他农用地0.5547公顷),建设用地1.8441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紫荆山街道三里桥社区、拦驾疃社区、武霖社区居委会。

  地块11:位于登州街道十里埠村、塌地桥社区、韩家疃社区;面积:1.3147公顷,其中:农用地0.9687公顷(耕地0.7358公顷、园地0.0016公顷、其他农用地0.2313公顷),建设用地0.3460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登州街道十里埠村委会,塌地桥社区、韩家疃社区居委会。

  地块12:位于蓬莱阁街道西庄社区;面积:1.3804公顷,其中:农用地0.2930公顷(耕地0.2404公顷、林地0.0445公顷、其他农用地0.0081公顷),建设用地1.0874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蓬莱阁街道西庄社区居委会。

  地块13:位于蓬莱阁街道水城社区;面积:0.0815公顷,其中:农用地0.0815公顷(耕地0.0815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蓬莱阁街道水城社区居委会。

  地块14:位于蓬莱阁街道水城社区;面积:3.7440公顷,其中:农用地2.0270公顷(耕地0.7711公顷、其他农用地1.2559公顷),建设用地1.7170公顷;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蓬莱阁街道水城社区居委会。

  二、拟征收土地的目的、用途

  地块1-5、地块9-14拟用于道路项目建设,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地块1-5、地块9-14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地块6-8拟用于公园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园与绿地用地。

  地块6-8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烟台市蓬莱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及紫荆山街道、登州街道、蓬莱阁街道拟于2023年3月20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请本次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批复的烟台市蓬莱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拟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其中一级区片每公顷补偿126万元。

  拟征收土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烟台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1〕1881号)规定的标准执行。

  拟征收土地涉及农村住宅(或工矿企业)的补偿安置,由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单独制定补偿安置方案。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镇、村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烟台市蓬莱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复核申请。

  特此公告。

  烟台市蓬莱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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