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甸区人民政府转用土地公告
蔡征公告〔2023〕字第5号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蔡甸区2022年度第16批次(只转不征)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3]32号)文件,湖北省人民政府于2023年2月27日批准同意蔡甸区人民政府对下列集体土地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武汉市蔡甸区2022年度第16批次建设用地。
二、转用土地地点:大集街黄虎村,转用土地总面积0.6509公顷。现状土地类型为:农用地0.6509公顷(其中耕地0.0000公顷),建设用地0.0000公顷,未利用地0.0000公顷。集体土地所有权人为:大集街黄虎村。
三、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及具体补偿安置费用按照《转用土地补偿安置方案》执行。
四、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市场监管、税务、公安、劳动、保险等部门应停止办理转用土地范围内的有关市场监督管理、税务登记、户口迁移和劳保等手续。
五、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抢栽、抢种的青苗和抢建的房屋及其他地上附着物,一律不予办理补偿登记和给予补偿。
六、若对《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武汉市蔡甸区2022年度第16批次(只转不征)建设用地的批复》(鄂政土批(汉)[2023]32号)文件不服的,可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向湖北省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特此公告。
2023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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