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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聊城市东昌府区郑家镇东大屯村、西大屯村拆迁公告:用于中国轴承保持器产业振兴基地(一期)项目建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09-14

本文标题:2023年山东聊城市东昌府区郑家镇东大屯村、西大屯村拆迁公告:用于中国轴承保持器产业振兴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兴业路以南、聊郑路以北、西三环路以西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

  东昌政征预公告〔2023〕14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土地征收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经聊城市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3年山东聊城市东昌府区郑家镇东大屯村、西大屯村拆迁公告:用于中国轴承保持器产业振兴基地(一期)项目建设征收范围兴业路以南、聊郑路以北、西三环路以西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位置范围:兴业路以南、聊郑路以北、西三环路以西。

  具体位置与范围以现场勘测定界为准。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郑家镇东大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西大屯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地块拟用中国轴承保持器产业振兴基地(一期)项目建设,用途为工矿仓储用地。已纳入2023年成片开发方案范围内。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5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区财政局、区农业农村局、郑家镇人民政府拟于2023年3月15日(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即可启动)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东昌府区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共涉及1个区片,Ⅲ级区片每亩补偿6.1万元。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费标准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聊城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29号)的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和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自2023年3月15日起至2023年3月28日止。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聊城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东昌府区分局提出书面申请。东昌府区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和规划等相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魏先生 ;联系电话:0635-2119796。

  东昌府区人民政府

  202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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