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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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山东阳信县金阳街道振兴村拆迁公告:用于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建设征收范围东至金阳街道振兴村集体土地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3-09-18

本文标题:2023年山东阳信县金阳街道振兴村拆迁公告:用于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建设征收范围东至金阳街道振兴村集体土地,西至金阳街道振兴村集体土地,南至金阳街道振兴村集体土地,北至金阳街道振兴村集体土地

  阳信县人民政府

  征收土地预公告

  阳征预公告〔2023〕3号

  为保障公共利益用地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和《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规范征收土地管理工作的意见》(鲁政办字〔2022〕13号)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经阳信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

2023年山东阳信县金阳街道振兴村拆迁公告:用于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建设征收范围东至金阳街道振兴村集体土地,西至金阳街道振兴村集体土地,南至金阳街道振兴村集体土地,北至金阳街道振兴村集体土地

  一、拟征收土地位置、范围、权属

  地块1范围:东至金阳街道振兴村集体土地,西至金阳街道振兴村集体土地,南至金阳街道振兴村集体土地,北至金阳街道振兴村集体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阳街道振兴村。

  地块2范围:东至金阳街道振兴村集体土地,西至金阳街道振兴村集体土地,南至金阳街道振兴村集体土地,北至金阳街道振兴村集体土地。

  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金阳街道振兴村。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拟开发用途

  地块1-2拟用于拟用于天然气管道建设工程建设,用途为公共设施用地。

  以上地块拟征收土地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第二项规定的公共利益需要。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对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阳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局、农业农村局、金阳街道办事处拟于2023年2月6日组织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勘测定界及清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请本次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土地承包户、地上附着物和青苗所有权人等单位和个人按时参加并积极支持配合。不能直接到场的,要书面委托他人代理。

  四、拟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拟征收土地补偿安置费按照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山东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的批复》(鲁政字〔2020〕74号)文公布的阳信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执行。本次征收土地涉及I级区片,I级区片农用地与建设用地补偿标准为96万元/公顷,未利用地补偿标准为76.8万元/公顷。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按照《山东省自然资源厅山东省财政厅关于滨州市征地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的批复》(鲁自然资函〔2022〕18号)的规定执行。

  被征收土地村(居)的具体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待土地现状调查和征收土地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完成后,由阳信县人民政府组织有关部门拟定并公告。

  五、其他事项

  本公告在拟征收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的乡(镇)、村和村民小组及山东省征地信息公开查询系统同时予以发布。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公示10个工作日。

  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对本公告有异议的,可自公告结束前向阳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申请;对土地现状调查结果有异议的,在土地现状调查结束后5日内,向阳信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书面复核申请。阳信县人民政府组织自然资源等相关部门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村民或者相关权利人提出的合法诉求认真复核并妥善处理。

  特此公告。

  联系人:董磊,联系电话:0543-8221509。

  阳信县人民政府

  2023年2月3日

  发布日期: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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