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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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公告

2024年上海新建沪渝蓉沿江高铁上海段(含沪通铁路省(市)界至上海宝山站并行段)工程宝山站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2-18

本文标题:2024年上海新建沪渝蓉沿江高铁上海段(含沪通铁路省(市)界至上海宝山站并行段)工程宝山站

项目名称 新建沪渝蓉沿江高铁上海段(含沪通铁路省(市)界至上海宝山站并行段)工程宝山站
行政区划 宝山区
项目位置 上海市宝山区、嘉定区、崇明区(东至上海宝山站,北至崇明区市界)
公告文号 沪(宝)征地补告〔2024〕第6号
发布机构 宝山区规划和土地管理局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公告
沪(宝)征地补告〔2024〕第6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依据《征收土地预公告》(沪宝预征地告〔2023〕第65、66、67号)及拟征地的权属、地类、面积和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数量等现状,宝山区人民政府组织相关部门拟定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拟征收土地的范围:
宝山区杨行镇城西二村牛角尖组,宝山区杨行镇城西一村,宝山区杨行镇城西一村东浜组、杨家宅组、中潘组,宝山区杨行镇泗溏村第七村民小组(村组队);拟征收农用地13499.01平方米、建设用地69068.65平方米、未利用地2854.99平方米,合计拟征地面积85422.65平方米。
二、土地补偿费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土地补偿费标准,按《上海市征地土地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174.45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拟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支付方式为转账。
三、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标准、支付对象和支付方式:
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财物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青苗补偿标准按《上海市征地青苗补偿费标准(2024)》(沪规划资源规〔2023〕6号)执行,标准为粮棉地4.95元/平方米,蔬菜地8.70元/平方米,补偿费支付给所有者,支付方式为转账。
四、拟征地补偿金额汇总表(单位:平方米,元)

序号 拟征地村组 拟征地面积 土地补偿费 青苗补偿 地上附着物补偿 非居住房屋(非共同举办企业) 其他 小计
1 宝山区杨行镇城西二村牛角尖组 17550.53 3061689.97 0 0 0 0 3061689.97
2 宝山区杨行镇城西一村 24185.69 4219193.61 0 0 0 0 4219193.61
3 宝山区杨行镇城西一村东浜组 8787.71 1533016.02 0 0 0 0 1533016.02
4 宝山区杨行镇城西一村杨家宅组 346.80 60499.27 0 0 0 0 60499.27
5 宝山区杨行镇城西一村中潘组 18212.83 3177228.2 0 0 0 0 3177228.2
6 宝山区杨行镇泗溏村第七村民小组 16339.09 2850354.25 0 0 0 0 2850354.25
  合计 85422.65 14901981.32 0 0 0 0 14901981.32
五、拟征地范围内涉及居住房屋和非居住房屋(共同举办企业)补偿的,详见《征地房屋补偿方案公告》。
六、《征收土地预公告》公布后,财物状况无合法理由发生变化的,不予对变化后的财物办理征地补偿登记。
七、拟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村村民或其他权利人对本公告内容有不同意见的,请于公告之日起30日内,即 2024 年 03 月 10 日前提出书面意见,送达上海市宝山区建设用地事务所。逾期未提出的,视作无意见。
多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本方案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并在书面意见中明确指出的,宝山区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召开听证会。
八、《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在征求意见后,经宝山区人民政府确认后,由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组织实施后续工作。
特此公告。
联系人:杨华栋 联系地址:宝山区友谊支路83号
联系电话:36417967 监督电话:56109705
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政府盖章
2024 年 02 月 09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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