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
靖宇县南山冰雪休闲度假区(冰雪基础设施)
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批复
靖宇县人民政府:
《靖宇县人民政府关于靖宇县南山冰雪休闲度假区(冰雪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建设用地的请示》(靖政请发〔2024〕3号)收悉。经省政府批准,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农民集体农用地22.4901 公顷(其中耕地3.2651 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同时同意征收农民集体建设用地 0.2616 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11.265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以上共计批准建设用地 34.0171 公顷,用于旅游基础设施项目建设。
二、依法履行征(用)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征收土地方案、使用土地方案及时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用)地农民群众的生产和生活,保证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维护社会稳定。征(用)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强行使用土地。
三、严格执行国家产业政策和供地政策,严格按照批准用途和功能分区建设,严禁违法违规使用土地。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2024 年3 月25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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