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州市客路镇2023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批复
湛江建用字〔2023〕12号
雷州市人民政府:
你市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雷州市客路镇2023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的审查报告》(雷自然资〔2023〕749号)及相关材料收悉。经湛江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雷州市客路镇2023年度第一批次建设用地,即同意你市将客路镇迈哉村迈哉东经济合作社属下的集体农用地1.6626公顷(其中耕地1.6620公顷〈涉及水田0.1304公顷〉、林地0.0006公顷,不涉及可调整地类)转为建设用地。上述1.6626公顷用地由当地人民政府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确定的用途供应,用于城镇建设。
二、请你市人民政府负责落实补充耕地。督促补充耕地责任单位认真按照补充耕地方案,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
三、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征收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及相关税费。
四、你市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需按规定报备。
湛江市自然资源局
2023年8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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