仙桃征收土地预公告
仙征预公【2023】7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经研究决定,拟征收长埫口镇新河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有关事项发布征收土地预公告如下:
一、征收范围
长埫口镇新河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4.6529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结果为准),四至范围详见勘测定界图。
二、征收目的
拟征收土地用于仙桃市2023年度第34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五)项规定,属于成片开发,符合法律规定为公共利益需要可以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情形,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的安排
本公告发布后,由长埫口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栽抢建的,对抢栽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本公告期限为 10 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仙桃市人民政府
2023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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