揭阳建用字〔2024〕14号
关于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2024年
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惠来县人民政府:
经你县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2024年度第四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惠自然资〔2024〕117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揭阳大南海石化工业区国有资产管理办公室属下的国有农用地7.0430公顷(耕地1.9644公顷、林地0.0274公顷、草地4.6903公顷、其他农用地0.360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使用上述有关单位未利用地0.2721公顷。上述土地(7.3151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惠来县城镇建设用地。
二、同意上报的补充耕地方案。对应核销耕地数量和标准粮食产能指标(确认信息编号:440000202405021242),已落实占补平衡。
三、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四、你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五、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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