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揭西县第二批次
城镇建设用地的批复
揭阳建用字〔2024〕27号
揭西县人民政府:经你县政府审核同意上报的《关于审批揭西县2024年度第二批次城镇建设用地的请示》(揭西自然资请〔2024〕93号)收悉。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将揭西县人民政府属下的国有农用地0.1024公顷(林地0.0030公顷、草地0.0165公顷、其他农用地0.082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上述土地(0.1024公顷)经完善相关手续后依照规划安排作为揭西县城镇建设用地。
二、使用土地涉及有关税费的收缴或调整,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三、你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三、你县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应依照有关规定发布公告,保障相关土地权利人的知情权。
四、具体项目供地情况须按规定报备。
揭阳市自然资源局2024年7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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