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市区锣场镇锣场村及被占地农户:
根据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规划,拟占用沙市区锣场镇锣场村集体土地,现将有关的事项告知如下:
一、建设项目名称及用途:荆州市沙市区2024年度第2批次(农民建房)建设用地,用途为农村宅基地。
二、被占地单位及面积:沙市区锣场镇锣场村,占用土地面积0.4648公顷,其中农用地0.4648公顷(耕地0.4648公顷)。
三、占用土地补偿和安置方案:本次占地属于集体土地内部调整,按要求由村集体做好有关调整与补偿工作。本次占地不涉及农业人员安置。
四、涉及被占用土地的单位或个人有对告知提出听证的权利,如对以上告知内容持有异议,要求听证的,请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按照《国土资源听证规定》,向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申请听证,逾期未提出的视为放弃听证。
五、凡从土地行政主管部门现场调查之日起,抢建、抢种的地上附着物不予办理补偿登记。
六、被占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土地补偿登记,被占用土地的单位和个人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土地补偿登记将视为放弃其应有的权益。
特此告知。
荆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沙市区分局
2024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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