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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湖北省宜都市五眼泉镇汉洋坪村土地用于汉洋坪城乡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4-09-12

本文标题:2024年湖北省宜都市五眼泉镇汉洋坪村土地用于汉洋坪城乡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

2024年湖北省宜都市五眼泉镇汉洋坪村土地用于汉洋坪城乡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用地土地征收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法律规定,拟征收五眼泉镇汉洋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对启动征收土地有关事项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范围
 
拟征收五眼泉镇汉洋坪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27.3140公顷,拟征收土地四至清楚(详见用地范围图)。
 
二、征收土地理由
 
拟征收集体土地用于宜都市汉洋坪城乡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建设,拟用于市政公用建设,符合《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第(三)项规定的公共利益情形,因经济建设需要,确需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土地用途为排水用地。
 
三、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根据宜都市人民政府土地征收工作安排,2024年4月30日起,由五眼泉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工作,调查内容包括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承包经营与具体使用情况,以及农村村民住宅、青苗和其他地上附着物等的权属、数量等信息进行详细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安排
 
根据《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重新公布全省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的通知》(鄂政发〔2023〕16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指导意见》(鄂政发〔2014〕53号)和《湖北省人社厅等部门关于印发<湖北省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补偿实施细则>的通知》(鄂人社〔2015〕2号)等有关规定,2024年4月30日起,五眼泉镇人民政府将组织开展被征地农民基本情况调查。涉及的有关单位和个人应积极支持配合。
 
五、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暂停办理拟征收土地范围内的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工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部分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公示期限为10个工作日,公告范围为五眼泉镇汉洋坪村,并已在宜都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公布网址为
 
特此公告。
 
 
 
 
 
宜都市人民政府
 
2024年4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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