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江苏拆迁公告江苏省人民政府关于盱眙县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的批复苏政地H〔2025〕2号
盱眙县人民政府:
根据《省政府关于委托用地审批权的决定》(苏政发〔2020〕40号),由淮安市人民政府落实和承接省级委托用地审批权。你县《关于申请盱眙县2025年度第1批次村镇建设用地土地转征收的请示》(盱政〔2025〕8号)收悉。经审查,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县的农用地转用方案和土地征收信息,将位于盱城街道新华社区等地区的集体农用地0.5261公顷(其中耕地0.5083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同时,将位于盱城街道新华社区等地区的集体农用地0.5261公顷征收为国有。请按照农用地转用方案中补充耕地情况,补充数量相等、质量相当的耕地,切实做好耕地补充及后期管护工作,落实建设占用耕地耕作层土壤剥离利用。
二、请严格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按照经批准的土地征收信息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妥善解决好被征地农民的生产和生活,保障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三、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产业政策、供地政策及生态管控相关要求,做好供地工作,并将供地情况上报省自然资源厅备案。
四、依法完成土地征收后,不动产登记机构依此办理集体土地所有权注销或变更登记。
2025年3月13日
抄送:国家自然资源督察南京局、盱眙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淮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2025年3月19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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