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征地信息 > 拆迁公告 > ...
同意寻乌县将长宁镇三二五村,文峰乡长举村、岗背村、田背村、杨梅村,吉潭镇黎坑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4 0751公顷(其中耕地0 92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1 0535公顷。同意将国有农用地6 601公顷(其中耕地0 128公顷
同意信州区将朝阳镇盘石村,北门街道郭门村,沙溪镇东风村、青岩村,灵溪镇灵湖村、胜利村、松山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11 2311公顷(其中耕地10 6489公顷)和未利用地0 0797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0 7652公顷。 以上共批
同意高安市将石脑镇陈罗村、万家村、望城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4 5406公顷(其中耕地6 357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4 5406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物流仓储、城镇村道路、公园绿地项目建设。
同意广信区将董团乡中路村,枫岭头镇坑口村、永乐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7 4695公顷(其中耕地5 2805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0 1677公顷。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7 6372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物流仓储、城镇
同意彭泽县将定山镇联塘村、莲坂村、棉洲村、日光村,芙蓉墩镇江河村、凉亭村、太字村,棉船镇金洲村,龙城镇辰字村、陈垄村、狄公湖社区、茅店村、矶山村,黄岭乡金黄村,黄花镇新民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52 4454公顷(其中耕地10 5365公顷)和未利
同意抚州市将湖南乡梅岗村,七里岗乡山口村、杨源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6 1328公顷(其中耕地7 765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0 0611公顷。 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26 1939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教育项目建设。
同意高安市将八景镇胡家坊村、礼港村、八景镇农民集体,汪家圩乡燕溪村,荷岭镇农民集体,黄沙岗镇黄沙村,新街镇大港村、邓家村、站上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19 7595公顷(其中耕地0 3871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5 1173公
同意龙南市将东江乡大稳村,龙南镇金虎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34 96公顷(其中耕地9 369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2 5271公顷。以上共批准建设用地37 4871公顷,按呈报的土地开发用途用于教育项目建设。
你市要督促永修县严格依法履行征地批后实施程序,根据法律法规有关规定,及时足额支付补偿费用,落实安置措施,切实安排好被征地群众的生产生活。征地补偿安置不落实的,不得动工用地。同时,督促将相关信息在征地信息公开查询平台及时公开。
同意峡江县将巴邱镇洲上村、泗汾村,水边镇何君村的农村集体农用地20 5159公顷(其中耕地0 0394公顷)转为建设用地并办理征地手续,另征收建设用地0 2202公顷。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违反规定在征收土地预公告发布后抢栽、抢种、抢建的,抢栽、抢种、抢建部分不予补偿。
地块1:四至范围东至傅庄街道西徐家林村土地、西至银杏路、南至彭庄路、北至傅庄街道北徐家林村、西徐家林村土地;涉及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罗庄区傅庄街道北徐家林村、西徐家林村、东徐家林村、后站村、东店子村 。
地块1拟用于职业学院的建设,用途为教育用地;地块2拟用于职业学院的建设,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莱西市 2023 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3〕780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用途为教育用地。
地块1拟用于云天雅园南门绿化带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园绿地用地;地块2拟用于东环便民市场南广场绿地项目建设,用途为公园绿地用地,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庆云县2022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2〕409号)
地块1拟用于和阳加油站建设项目,用途为商业用地;地块2拟用于普通货物通用仓储项目建设,用途为仓储用地,以上地块均位于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利津县2023年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的批复》(鲁政土字〔2024〕7号)批准的成片开发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