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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部严查违法用地,违法征地者要遭殃了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18-01-18

  近年来,随着城镇化的加速推进,农村违法占地问题逐渐增多,尤其是一些企业打着“征地”的旗号,违法从农民手中取得土地,不经批准占用农用地大肆建厂房、车间;一些开发商借着“征地”的名义,没有任何批地手续违规开发;还有一些违法者“以租代征”破坏耕地,在上面建设永久性建筑等等。

  从2018年3月1日起,国土资源部的新规《国土资源执法监督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施行,上文提到的违法“征地”行为将会受到严厉查处,这些违法“征地”者要傻眼了......

  什么是国土资源执法监督?

  《规定》所称的国土资源执法监督,是指县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依照法定职权和程序,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执行和遵守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和查处的行政执法活动。

  此次《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国土部门执法监督的主要职责:1.对涉嫌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调查;2.对发现的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制止,责令限期改正;3.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实施行政处罚和行政处理;4.对违反国土资源法律法规涉嫌犯罪的,向公安、检察机关移送案件有关材料等等。

  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制度

  2011年,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建立公开通报和挂牌督办国土资源违法违规案件上报工作制度的通知》,此次《规定》进一步强调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实行国土资源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和公开通报制度,省级以上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将重大典型案件和挂牌督办案件的案情、处理结果向社会公开通报。根据规定,可以挂牌督办的违法案件有以下几类:

  (一)公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

  (二)给国家、人民群众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三)造成耕地大量破坏,或者非法采出矿产品价值数额巨大的;

  (四)其他需要挂牌督办的。

  相关人员推诿扯皮将被处分

  自家承包地被非法侵占;相邻的违法占地影响自家生产生活;大面积的违法占地侵占国家集体利益,对于这些违法占地行为,一些老百姓到处反映、多方举报,但有些部门要么置之不理,要么推诿扯皮,问题一拖再拖难以解决。

  此次《规定》的一大亮点就是对相关部门、相关人员的问责、追责和处分。

  国土部门及执法人员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滥用职权造成严重后果的,例如:伪造、销毁、藏匿证据;篡改案件材料;违反保密规定,向案件当事人泄露案情;越权干预案件调查处理;不依法履行职责,致使案件调查、审核出现重大失误等,依法将被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将被追究刑事责任。

  以往的土地资源违法案件存在多方反映无人理、证据确凿不立案、违法状态难消除的执法困境,《规定》的施行将会进一步解决这些问题。农民朋友遇到违法“征地拆迁”,一定要及时咨询并求助于专业征地拆迁律师,律师将运用这些有利于您的法律法规,让违法“征地”者无处遁形,帮助您守住自己的“一亩三分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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