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政府为了加快拆迁进度,常常会使出所谓“依法行政”的手段来逼迁。而上次京平拆迁律师给大家讲述的是作为拆迁户不能 “坐以待毙”“听之任之”,当我们的权利受到侵犯的时候要主动出击,达到“善攻者,敌不知其所守”的境界,主动保护我们的合法权益。这回我们来谈谈“善守者,敌不知其所攻”的境界要如何达到,如何做好防守。
面对征收方的进攻,“见招拆招”做好防御
1、“违章建筑拆除逼迁”怎么破
很多时候征收方为了加快拆迁进度,会不讲理的把无证房屋一刀切的全部认定为违章建筑,而且堂而皇之的告知拆迁户法律就是这么规定的。作为拆迁户的老百姓,相比征收方在法律法规的认知上是弱势群体,有时就会中了这种圈套,只能听之任之。
关于这个问题,京平拆迁律师在以前的文章中多次讲述了违章建筑和拆迁之间的关系,各位拆迁户可以自行翻看本公众号之前发表的相关文章,在这里不再赘述。但要强调一点,认定违章建筑和拆迁安置是两回事,不能让征收方披着所谓的“依法行政”的外衣蒙混过关。
2、面对违法强拆不要怕
大家普遍认为违法强拆都是违法的,只要是违法强拆都不合法。在这里京平拆迁律师告诉大家的是,万事不是那么绝对的,违法强拆如果符合法定条件也是合法的。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二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可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是有严格的法律规定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不能自己实施违法强拆,也不能委托或授权单位或个人实施违法强拆,这都是违法的,只能在符合法律规定的前提下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在这里,京平拆迁律师还要告诉各位拆迁户的就是,千万不要等到收到法院的违法强拆裁定后再启动法律程序,因为根据《行政诉讼法》第90条规定:“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确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但判决、裁定不停止执行。”此时虽然能够申请再审程序,但是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违法强拆却是不停止执行的。也就是说你的房子仍存在被合法强拆的风险。
3、政策是政策,法律是法律
征收方制定拆迁政策就是为了尽快完成拆迁任务,为了行使其职权和方便其管理所用。但是政策不等于法律,更不能违反法律。法律的制定是有严格的法定程序的,我国是法治国家,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都要在法律的规定下活动。行政机关在土地房屋征收过程中,更要严格依法行政,胡作非为超越法律规定的界限就是违法行为。所以,京平拆迁律师告诉各位拆迁户,地方政府制定的红头文件或管理办法不能超越法律设定的红线,都是要以法律为准绳,大家千万不要被征收方用政策牵制。
在拆迁实践中,肯定还会有很多稀奇古怪的情况发生,但万变不离其宗,法律法规是唯一的标准,不管征收方怎样变换花样,用法律这个武器才能真正的保障我们自身的权益。当然,想做到“如臂指使“、”攻防一体”的程度,建议您还是要委托专业的拆迁律师来为您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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