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发生在2017年6月29日10时许,突然有大批人员冲进另先生母亲所在的房屋内,对房屋进行了强拆,导致房屋毁损及屋内财物灭失。另先生凭一己之身实在无力阻挡,立即拨打电话报警。在此之后,其用手机将违法强拆现场以及实施违法强拆的人员进行了视频拍摄。这一行为被实施违法强拆的人员发现,与另先生发生争执并发展成双方的抓打。后派出所人员到场,不但不制止违法行为,还以“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对另先生作出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面对这样的行政行为和结果,另先生实在是气愤和无助,慕名找到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京平拆迁律师耐心安抚当事人后与之做了全面细致的沟通,在清楚掌握事实的基础上,依据深厚的法律功底以及实践经验,对另先生权益遭到侵害的事实制定了维权策略,并且得到了当事人的认可和支持,另先生当即决定委托京平拆迁律师。
接受委托后,京平拆迁律师立刻对案件展开深入分析、搜集相关证据和资料,做了大量的准备工作,以六盘水市公安局某分局为被告向当地区人民法院提起了行政诉讼,并信心满满地迎来了第一次的开庭。从庭审的过程中可以看出,双方都做了充分准备,京平拆迁律师更是做足了工作,面对被告提供的十五组证据一一进行了质证,言辞简单但犀利,抓住每一个为当事人争取权益的机会。最终,区人民法院认可了京平拆迁律师的观点,支持了原告的诉求,判决:确认被告六盘水市公安局某分局作出的行政行为违法,并撤销被告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书》。
人民法院还了另先生一家公道,维持了法律的公平、正义,树立了法律的权威,也给了我们律师更多的信心,坚持走在依法维权的路上。但是,六盘水市公安局某分局对法院判决不服,向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了上诉,京平拆迁律师收到消息后不敢马虎,积极准备应对策略。2018年3月20日,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组织了开庭并将开庭过程在中国庭审公开网上进行了公开。
经过了紧张有序的庭审程序,最终六盘水市中级人民法院合议庭进行评议认为: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职务的前提是“国家工作人员”与“依法执行职务”。而本案当事人双方发生争执的时间是在房屋进行拆除之后,并且双方抓打的原因是另先生进行拍摄造成对方不满进而发生冲突,明显不符合阻碍执行职务这一前提。一审法院以作出行政处罚的认定事实不清为由撤销行政处罚决定书是正确的,因此中级法院进行了当庭宣判:驳回上诉人六盘水市公安局某分局的上诉,维持原判。
这一结果,宣誓着京平拆迁律师再次得到了肯定和胜利,为委托人争取到了应有的权益,不负重托!看到当事人久违的笑容,京平拆迁律师倍感骄傲和满足。实践中,与另先生有一样遭遇的百姓们还有很多,建议大家克服感性冲动,理性对待并依法维权,京平拆迁律师愿与您风雨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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