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拆迁户为何会遇到低拆迁补偿的情况呢?在这低拆迁补偿后面又隐藏着怎样的陷阱呢?今天京平拆迁律师就带您一起揭开那些低拆迁补偿后的神秘面纱!
一、 以租代征
政府在征收土地时,为了降低征地成本,通常会跟拆迁户说只是租用其土地,租期20年、40年甚至有长达70年之久的,然后允诺每亩每年给一定补偿,少则一两百,至多一两千。这种情况就是明显的以租代征的行为!
以租代征的典型特征主要有:租期长、补偿低、按年发放补偿。
如果您遇到农田要被大面积租用,租用时间过长,补偿款是按年发放的形式的话,很可能就是征收方采取以租用的形式来征收土地的行为。这时被租用人可要警惕了,这是很明显的违法行为。您可拒绝他们的租用,或是协商合理的补偿款!
二、 以违章建筑拆除代替拆迁
这是另外一种拆迁办惯用的降低拆迁补偿的方式。违章建筑拆除的意思是拆除违章建筑。在没有遇到拆迁的时候,大家的房子都是好好的,但一到拆迁时,房子就莫名其妙成了违章建筑。此时,拆迁办可能会说以某一年航拍图为准,航拍图没有拍进去的房子就是违章建筑,或是说房子没有房产证就算作违章建筑了。
如果您遇到这种情况,自己房子遇到拆迁时莫名被贴上违章建筑的标签后,要及时向律师咨询房屋是否确属违章建筑。如果不是违章建筑,拆迁办想认定为违章建筑以降低拆迁补偿的话,那此时您可以拒绝这种拆迁补偿标准,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提高自己的拆迁补偿。
三、 住改非按照住宅补偿
住改非是指住宅利用其地理优势,改变其住宅为商铺进行经营,并依法办理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等证照。
对于该类性质的房屋,拆迁补偿标准一般是介于住宅和商铺之间的。但是拆迁办有时为了降低拆迁成本,直接简单粗暴地按照住宅补偿。
如果您的房屋性质正巧是住改非的情况,但是拆迁办却坚持只按照住宅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的话,您可以拒绝在拆迁补偿协议上签字!并且可以积极和拆迁办提高了房屋拆迁补偿,必要时可以向京平拆迁律师咨询具体的提高拆迁补偿的策略。
四、 按照若干年前的拆迁补偿标准
经常会有拆迁户说:我们的拆迁补偿标准是按照零几年或者一几年以前的拆迁补偿标准,按照这种标准补偿的话,补偿款尤其低。我国经济近几年发展尤为迅猛,物价也飞涨,如果再以5、6年甚至10年前的拆迁补偿标准来给予现在的房屋拆迁补偿的话就是不合理的,因为之前的补偿标准已经跟不上现在经济的发展速度了。
实践中,一般情况下以近三年的补偿标准进行补偿是属于合理范畴的,但是若补偿标准是三年之前的,那就不合理了。所以如果您所在地拆迁办按照三年之前的标准进行补偿的话,您可以对该补偿标准提出复议或者诉讼。
五、 利用信息不对称谎称是国家制定的铁律
拆迁户面对不合理补偿时,肯定会找拆迁办来回磋商,但此时,拆迁办可能会讲这就是国家标准,没办法更改,也没有商量的余地,国家政策就是这种的!但是国家标准就是这么低这么不合理吗?国家政策就是这么不利益老百姓吗?答案绝对是否定的!
对于每个征地拆迁的项目,因为地点不一样、项目不一样等,补偿标准都是不一样的。国家对于征地拆迁的补偿并没有制定详细到具体金额的标准。所以如果拆迁办以一句这就是国家标准搪塞您,您不要轻信,应该咨询律师您的补偿到底是按照什么标准补偿,能得到多少补偿。
除了以上列出的五种情况外,还有以拆除危房等理由对房屋进行违法强拆,扣上违法占地的帽子试图对违法占地建筑物进行零补偿等情况。拆迁办使出这些招数,本质目的就是为了降低拆迁成本!山东的广大拆迁户如果遇到不合理的低补偿,一定要擦亮眼睛看清低拆迁补偿后隐藏的原因,不要轻信拆迁办的“花言巧语”,避免掉入他们的陷阱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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