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今,“拆迁”似乎成了一夜暴富的同义词,以致于人性面对巨额财富时,又多了一重考验。
这些年,拆迁补偿款只分给儿子不分给外嫁女儿,子女为了拆迁款诓骗父母,兄弟姐妹之间为了钱打得头破血流,亲戚间为了谁家应该多块面积反目成仇的事屡见不鲜。
当拆迁遭遇亲情,如何做才是最佳?如果是写鸡汤文,那作者一定会告诉您,相对于金钱来说情感是多么的重要。但这种“人性本善”的思路,对改变局面毫无用处。
在理性的专业拆迁律师看来,在拆迁来临前就学习、了解一定的相关法律知识,通过一些方式做到未雨绸缪,更有价值。
看得多了,专业拆迁律师把亲属间争夺拆迁补偿款的纠纷大概可以分为两类:在“该给不该给”上出了争执,或者在“该给多少”上闹了纷争。
要解决第一个问题,就要提前明确房屋所有权归属。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征收房屋补偿款属于拆迁户,即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也就是说,其实从法律角度看,补偿款应该分给谁,是非常明确的。
但现实是复杂的。因为农村地区普遍是几代人住在一起,大家庭中还细分着多个小家庭,如果拆迁房屋的产权又没做过登记,确实很难明确房屋的所有权人到底是谁。
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确权登记发证有关问题的通知》的规定,农村宅基地和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以及房屋所有权也要进行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统一的不动产权证书。
针对尚未进行登记的房屋,所有人应当尽早进行不动产登记,以避免将来因无法确权导致的纠纷。
要解决第二个问题,最好能让每个家庭成员都能提前了解一些法律规定,这样的话即便某些家庭成员出于自私的考虑不肯退让,至少也能降低他们“多吃多占”的心理预期。
比如,嫁出去的闺女也有平等获得拆迁补偿款的权利。法律上,男女平等,虽然这和农村的习俗相悖,但一旦上了法庭,在证据充分的情况下法官一定会支持外嫁女儿的合法诉求。
再一个容易起矛盾的点,就是经过加固维修的房子。
这种房子,即便有明确的房屋所有权人,但对房屋的加固维修出过钱出过力的人,往往也会要求分钱。加之各地拆迁补偿标准不一,如果在补偿标准里面积比“人头”更重要,则更会激化分配矛盾。
以京平拆迁律师办理的“拆迁安置纠纷妹妹告哥哥案”为例,拆迁房屋里居住了以父母为主导的大家庭,包括兄、妹两户小家庭,父亲随哥哥一家居住,母亲随妹妹一家生活。
房屋拆迁时,哥哥认为房屋是自己出钱维修的,因此拆迁房屋的安置费和补偿款都应该归属于自己一家和父亲。而妹妹认为,自家和母亲也一直居住于此,有权利分得一半。
最终妹妹与哥哥闹到法院,本案就是典型的拆迁补偿与亲情之争。最后,法院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分配,判决妹妹家4人享受45平方米的安置补偿。
面对“外财”,互谅互让有必要,也更要论法讲理。解决困境,在于各方能否在脑中守住法律底线,在心底留住道德良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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