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无意中表现出了我们老百姓在面对违法强拆深恶痛绝的同时,形成了这样一个根深蒂固的误会——所有违法强拆都是违法的。
殊不知,违法强拆也有合法强拆与违法强拆之分。
征收中,很多拆迁户往往会采取消极拖延的对策,对于征收方下达的《征收补偿决定书》或《责令限期交出土地决定书》,不闻不问,甚至一气之下将其撕毁。
如果盲目地什么也不听、什么也不问,反而极有可能正中征收方的下怀,踩进其精心设置的“隐形陷阱”里,更有可能因此延误了申请法律救济的期限,正好为其合法强拆找到理由。
作为征收拆迁中弱势的一方,您如果不想被征收方“套路”地合法强拆,必须要明白合法强拆和违法强拆的区别在哪里。
合法强拆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明确规定:拆迁户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不提起行政诉讼,在拆迁补偿决定规定的期限内又不搬迁,由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五条规定:违反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阻挠国家建设征收土地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交出土地;拒不交出土地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以上法律都明确规定,法院才是作为实施强制拆迁的唯一主体,法院作为司法机构在接受政府及相关部门的申请后,会依法严格地审查违法强拆的合法性,作出是否进行强制执行的裁定,即我们所说的司法强拆,此时的司法强拆便是法律明文规定的合法强拆。
司法强拆的存在实际上是为了提醒我们一定要把握时机,千万不要消极等待,及时拿起法律武器维护权益才是最佳选择。
违法强拆
违法强拆的情形比较常见,征收部门在没有任何手续的情况下,不履行相应的催告程序,也未告知行政相对人申请陈述申辩的权利,即强行将房屋拆除。
一、未补偿即违法强拆
法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拆迁户给予补偿后,拆迁户应当在补偿协议约定或者补偿决定确定的搬迁期限内完成搬迁。即先补偿后拆迁,但实际上,大部分的违法强拆都是因为征收方给出的补偿标准极低,拆迁户为维护自己权益而不签协议,由此征收方便动了违法强拆的念头,想以此逼迫拆迁户。
二、暴力违法强拆
即使是合法强拆,手段也要合法,即文明违法强拆,不得在夜间或者法定节假日执行;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用停水、供电、供热、供气等非法行为逼迫拆迁户搬迁。断水断电、跟踪、恐吓,因暴力违法强拆引发的血案并不少见,有的征收方为达目的,硬生生地将拆迁户从家中拖出、丝毫不顾及其人身尊严及安全。
三、未告知即违法强拆
《行政强制法》规定:行政机关作出强制执行决定前,应当事先催告当事人履行义务,当事人收到催告书后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但违法强拆之前往往没有任何公示,也没有告知拆迁户陈述申辩的权利,这使得违法强拆如同噩耗一般突如其来,还有的征收方蓄谋已久,趁着拆迁户出门,家中无人,开着挖掘机,直接将房子夷为平地。
为违法强拆、低成本开展拆迁工作,征收方可谓是煞费苦心、花样百出,如果拆迁户在遇到违法强拆时,一定要谨记:
1、以人身安全为主,不要以暴制暴。
2、尽量做好取证工作,在保障人身安全的情况下,进行有效的取证,拍照录像。
3、及时报警,并且保存好报警记录。
4、违法强拆后,一定要在60日内申请复议,6个月内进行诉讼,切记不可超过法律规定的救济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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