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点评

您的位置: 首页 > 维权必读 > 律师点评 > 疫情尚未结束,征地拆迁就已经开始了?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按这个来!...

律师点评

疫情尚未结束,征地拆迁就已经开始了?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按这个来!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03-10
  “律师你好,我们家这边要拆迁,限我们三天内搬走,也没说怎么补偿,这个时候让我们搬,能去哪呢?”

  新冠肺炎疫情的凶猛来袭,打破了我们的很多计划,学校不能正常开学,企业不能正常复工......然而,近日随着国内疫情逐渐得到控制,有迹象表明,个别地方的征地拆迁工作正在“复苏”。

  我国最新修订的《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明确规定农村村民住宅拆迁应当遵循“先补偿,后搬迁”的原则,如果有的征收方没有征收拆迁补偿安置强制拆迁、让大家搬走,是不合理的。

  那么,如果要征地拆迁,应该怎么补偿呢?

  疫情尚未结束,征地拆迁就已经开始了?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按这个来!

  农村征地一亩补偿多少钱合适?

  新《土地管理法》首次在法律上明确了土地征收补偿的基本原则是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

  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

  其中,征收农用地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通过制定公布区片综合地价确定。

  区片综合地价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土地原用途、土地资源条件、土地产值、土地区位、土地供求关系、人口以及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等因素,并且至少每三年调整或者重新公布一次。(大家可以进入省自然资源厅官网,找到征地信息查询栏或者政务公开栏,查询自己所在地区的区片综合地价。)

  疫情尚未结束,征地拆迁就已经开始了?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按这个来!

  青苗和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房屋拆迁的补偿标准是什么?

  房屋拆迁分为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

  一、国有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根据《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拆迁户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疫情尚未结束,征地拆迁就已经开始了?征收拆迁补偿标准按这个来!

  二、集体土地上的房屋拆迁补偿

  首先,大家要明确,新《土地管理法》规定:对农村村民住宅,应当按照先补偿后搬迁、居住条件有改善的原则进行补偿。

  补偿方式有以下三种:

  (1)有条件的,采取宅基地迁建安置的方式:征收方需要为拆迁户安排宅基地用于重建房屋,另外补偿房屋的重建成本价。

  (2)纯货币补偿:拆迁户如果选择货币补偿,一般是宅基地地价+房屋重置成新价+装修装饰补偿+搬迁、临时安置等费用。宅基地地价,可以参考当地政府制定的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房屋重置成新价即现在、当下重新建造同等面积、结构的房屋所需要的费用。

  (3)房屋置换:如果拆迁户选择安置房,征收方应按照合法房屋的实际面积与安置房面积至少1:1的比例进行置换。有些地方制定的补偿标准会高于1:1,只要对拆迁户有利都是被允许的,但是如果低于1:1,则补偿不合理。

  疫情虽有缓解,但仍不可松懈。如果这个时候征收土地房屋,更应当严格依照法律规定进行,拆迁户如果遇到不合理的征收,一定不要妥协,及时向专业律师寻求帮助。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

点击拨打010-63797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