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拆迁办是怎么和你谈拆迁补偿的?拆迁补偿谈判套路汇总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05-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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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存款为负,到因拆迁“一夜暴富”,迅速有车、有房、有票子……

  近些年来,各地时有发生的“因拆致富”案例让人艳羡。不少人也因此盼着拆迁,希望通过征收,大大地充实自家的“钱袋子”,改善一家人的生活居住水平。

  这样的愿景非常美好。

  不过,当征收拆迁来临时,你,真的准备好了吗?

  拆迁办是怎么和你谈拆迁补偿的?拆迁补偿谈判套路汇总

  拆迁办是怎么和你谈拆迁补偿的?

  你知道有哪些套路要提防吗?

  要知道和拆迁办谈判非常讲究技巧,稍有不慎,就有可能踩入雷区。

  本文中,京平拆迁律师特别整理了拆迁办最常用的六种话术,每种话术都对应一个征收拆迁中的陷阱,希望能帮助您有效“避坑”。

  话术一:

  “我给你的补偿可比别人高得多,你千万别声张!”

  拆迁办在和我们谈拆迁补偿时,通常都很讲究谈判技巧。

  比如,他们可能会利用拆迁户“渴望更高拆迁补偿”的心理,通过一次次的讨价还价,不断地刺探拆迁户的心理底线,然后等拆迁户快要失去耐心,再把和拆迁户预期相近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抛出来,表示“我给你的补偿可比别人高得多,你千万别声张”,进而诱导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拆迁办是怎么和你谈拆迁补偿的?拆迁补偿谈判套路汇总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明确:被征收房屋的价值评估,与被征收房屋的区位、用途、建筑结构、新旧程度、建筑面积以及占地面积、土地使用权等影响被征收房屋价值的因素密切相关,绝不是“拆迁办说给补多少就给多少”,自家房屋大概能补多少钱,拆迁户心中“必须有杆秤”。

  话术二:

  “这个月签约,有奖励!”

  不少拆迁办为了让拆迁户早点搬离,设立了相对诱人的拆迁奖励。

  有的拆迁户相中了这一点,在征收刚开始时就签订了拆迁补偿安置协议,成为当地配合拆迁、头一批拿到补偿款并搬离的“表率”。

  殊不知“羊毛出在羊身上”,相对于房屋或土地的补偿款,奖励只是很小的一部分,拆迁户如果只关心奖励而忽视了房屋本来的价值高低,很可能会厚此薄彼,自身利益反而受损。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明确:被征收房屋的拆迁补偿款是否合理?有没有缩水?千万不要为了眼前的蝇头小利,错失自己应得的利益。

  话术三:

  “其他人都签了,就你家还没签!”

  对待一些签约意向不太明确的拆迁户,有的拆迁办极其善于察言观色,会利用这些人“随大流”的心理,只要一逮着机会,就见缝插针地加以暗示:“XX家已经签合同了,补偿款明天就打到他账户上,你还不赶快抓紧?”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明确:“跟风”和“趋同”行不通!

  房子不同,价值不同,其他人之所以签约,很可能是他们已经与拆迁办就“如何补偿、补偿多少”达成了一致。

  如果拆迁户对于房屋价值评估结果有异议,或者对拆迁补偿标准不满,一定要及时提出自己的看法,和拆迁办进行洽谈,或者必要时委托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代为主权利。

  话术四:

  “好嘞,就按咱们刚刚说好的补!这是协议,你先签了!”

  征迁谈判过程中,个别极不靠谱的拆迁办工作人员为了达到签约目的,可能会信口开河,用高补偿、优越的安置房等极具诱惑的条件,让少数谈判经验不足的拆迁户信以为真,欣然签订补偿安置协议;但是,很多时候,这些拆迁办却又没有把这些条件落实在书面上,以致于有的拆迁户事后才发现“签了字的拆迁补偿协议和‘说好的’不一样”,维权陷入被动。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明确:这是典型的口头承诺陷阱。

   拆迁办是怎么和你谈拆迁补偿的?拆迁补偿谈判套路汇总

  谈判时,拆迁户应当警惕,如果拆迁办口头上说得天花乱坠,最后却没有把谈好的条件白纸黑字地写进协议里,这样的承诺就不具备法律效应、不可信。

  为了避免“被套路”,拆迁户可以采取的应付策略是“见招拆招”。

  即谈判结束后,双方准备签约时,拆迁户一定要仔细阅读协议条款,要求把之前谈好的补偿内容全部写进协议里,并要求拆迁办当场签字、盖章,以保证协议的有效性。

  话术五:

  “文件就是这么规定的,你得配合工作!”

  除相对温和的“友好协商”攻势外,针对一些迟迟未达成补偿安置协议、也不肯搬迁的拆迁户,个别态度强硬的拆迁办还会使出“权大于法”的昏招,拿有关部门作出的“红头文件”,试图说服拆迁户接受不合理的拆迁补偿安置方案。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明确:这绝对是一记“昏招”!

   拆迁办是怎么和你谈拆迁补偿的?拆迁补偿谈判套路汇总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城乡规划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因公共利益实施征收,地方上为推进相关工作顺利开展,会制定一系列的法律规定和政策性文件,并在项目征收范围内进行公示。

  这时候,拆迁户一定要记住的是,任何形式的文件都不能逾越法律法规!

  如果拆迁办信誓旦旦地声称“补多少是上面早就定好的政策,不信的话,你自己看文件”,或者“文件规定了,补偿就这么多!我们不可能为你们单独一户破例”,拆迁户一定要提高警惕,或者咨询专业的征地拆迁律师,以免被这些不靠谱的言论“唬住”,贸然签订对自己不公平的拆迁补偿安置协议。

  话术六:

  “协议你先签好了,然后我们拿回去审批和盖章。等全都弄好了,我再给你拿过来!”

  前期谈判时“笑眯眯”,签约时“特热心”,不但什么条件都答应,还主动要求写进协议里,跑前跑后地忙签字和盖章……

  这样的拆迁办工作人员,是不是让人觉得“特贴心”?

   拆迁办是怎么和你谈拆迁补偿的?拆迁补偿谈判套路汇总

  然而,有的案例表明,这种贴心亦有可能夹藏“糖衣炮弹”,让拆迁户陷入“不留底协议”的维权困境。

  遇到这种情况,我们需要明确:任何情形下,协议原件都要在自己手中。

  拆迁补偿安置协议作为合同的种类之一,约定了补偿金额、补偿方式、补偿期限等重要内容,需要双方签字或者盖章才能生效,是争议发生时的重要法律证明文件。

  无论拆迁办以什么理由“拿走”协议原件,这种“不留底”行为,将致使拆迁户面临巨大风险——拆迁办会不会如期返还协议?拆迁办会不会擅自篡改补偿金额、补偿方式、补偿期限等重要协议内容?

  为了避免此种情形发生,拆迁户必须牢记:签协议时,双方必须同时签字、盖章,互相保留协议原件,要严厉拒绝任何“借出”协议原件的行为!

拓展阅读:   拆迁补偿标准   拆迁安置不合理怎么办?   拆迁法律知识   拆迁律师说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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