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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民对县政府作出的土地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县长坐上被告席

文章来源:北京京平律师事务所
发布日期:2020-05-14
  遵义市湄潭县的28位村民,将湄潭县政府起诉到了法院,原因是村民们对县政府作出的土地房屋征收决定不服。5月7日,遵义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公开开庭审理了此案,湄潭县县长李某亲自出庭应诉。

   村民对县政府作出的土地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县长坐上被告席

  村民称,2018年湄潭县政府在高速公路建设过程中,对28位村民的土地、房屋等进行征收。但是,这一行政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于是村民们一纸诉状告到法院,请求判决该行政行为无效。

   村民对县政府作出的土地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县长坐上被告席

  庭审中,县长李某和司法局相关负责人积极应诉,并就相关问题进行答辩。庭审当日,湄潭县政府组织各乡镇、街道及县直各部门40余人到法院旁听。庭审结束后,为促成争议的实质化解,县长和众原告进行了充分沟通交流。

  目前,该案仍在审理中,希望大家能得到一个圆满的结果。

   村民对县政府作出的土地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县长坐上被告席

  在征地拆迁补偿案件中,起诉县政府是常有的事,京平拆迁律师也代理过不少状告县政府的案件。如:

  河北省唐山市某县政府强挖村民的承包地,京平拆迁律师指导当事人提起诉讼,最终被法院确认违法;

  安徽省某县政府违法强拆居民房屋,造成大量物品损害,律师指导当事人提起诉讼,经过两审后,被安徽省高院确认违法;

  山东省某县政府在未与拆迁户签订拆迁补偿协议的情况下,以“误拆”为由强拆了村民的房屋,后被法院确认违法强拆违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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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到案件本身,此案的最大亮点当属县长亲自出庭应诉。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三条规定,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应当出庭应诉,不能出庭的,应当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实践中,多数是行政机关的工作人员出庭,此次县长亲自出庭应诉,一方面将有力增强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意识,促进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助推矛盾纠纷妥善化解,另一方面也可以看出老百姓的合法权益越来越被重视。

  一直以来,老百姓总觉得民告官就是“鸡蛋碰石头”,根本不可能会赢,所以有很多在征地拆迁中“受委屈”的拆迁户都选择了忍气吞声。实则不然,无论是我国最根本的《宪法》,还是专门处理土地纠纷的《土地管理法》或者专门处理民告官纠纷的《行政诉讼法》,都从不同方面保障了老百姓的合法权益,民告官案件虽然有难度,但绝非不可操作。看到这28位村民起诉县政府,我们为老百姓的法律意识越来越强而感到高兴。

   村民对县政府作出的土地房屋征收决定不服县长坐上被告席

  京平拆迁律师一直以来致力于为拆迁户普及法律知识,相信大家已经了解了不少。征地拆迁的程序比较复杂,拆迁办必须按照法律规定组织实施,而我们拆迁户也有广泛的权利可以行使。如果你没有依法行政,侵犯了我的权益,我便要依法维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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